青岛心理咨询: 家族型神经症familyneurosis

晨曦小编 | 点击:222 | 2018-11-08 19:06:18
青岛心理咨询师为您解读好文:
家族型神经症familyneurosis
  该词用于指称在一个特定家族内,个体的神经症会彼此互补并相互决定;同时也用于强调家族结构——主要是双亲配偶结构——可能对儿童产生的病原影响。
 家族型神经症一词的使用者主要是继何内?拉佛哥(René Laforgue) 之后的法语系精神分析师。据其所述,家族型神经症并不构成一疾病分类实体。
 该词以近乎形象化的方式重新组合若干精神分析获得之成果:在主体构成上,对双亲之认同所具有的中心角色;作为神经症核心情结之伊底帕斯情结;在伊底帕斯情结形成中,双亲间的关系所具的重要性等。何内?拉佛哥特别强调依照某种神经症互补性组成的双亲配偶(如,施虐-受虐配偶)所具有的病原影响。
 但称之为家族型神经症较不在于强调周遭的重要性,而是强调家庭中每位成员在一无意识交互关系网络中(此即通常所谓之家庭“配置”)所扮演的角色。该词在对儿童的精神治疗上特别具有价值,因为儿童一出生便身处此种“配置”当中。就实践的角度而言,这点可能驱使治疗者不仅尝试直接介入影响儿童的周遭,甚至认为父母提出治疗儿童的要求与家族型神经症有关(儿童被视为双亲的“症状”)。
 根据何内?拉佛哥,家族型神经症的观念来自佛洛伊德超我的概念,如这概念所述:“儿童超我的形成并非以双亲为范本,而是以他们的超我为范本;儿童的超我承负了与双亲超我相同的内容,并且成为传统以及如此代代相传之价值判断的承载者”。
 在精神分析中,家族型神经症一词已不再被使用。虽然它具有强调一无意识场域中不同主体间互补功能的重要性,但不应导致忽略每个主体自身的幻想,而只偏重对真实情境——被认为是神经症的决定因素——的操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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